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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像摄影服务与创作的关系

 

人像摄影服务与创作的关系

 

(一)满足与指导关系

服务,是对于来自各阶层、各式各样的人满足照相的审美服务。摄影者对于被服务的对象,不论是典型的、不典型的,漂亮的、不漂亮的,熟悉的、不熟悉的,都应认真负责地为之服务,并且研究、捉摸对象的审美心理而构思设计。或者说摄影者的拍摄造型必须适应对象的审美要求,凭借自己的技术经验、艺术修养,努力满足各种对象的不同审美需要。在服务中除了不健康情趣应予以抵制外,摄影者既无权挑剔服务对象,也不能把自己的审美观点强迫对象接受。即使有时被摄对象把拍摄要求托付给摄影者“由你设计安排吧”,也要迎合对方的审美情趣。

创作是指导。摄影者在服务对象中,或者生活接触中,选择自己认为有可塑性的对象(这正如电影导演选择演员一样),大胆发挥自己的审美观点和艺术匠心,构思立意后进行拍摄造型。也就是说,摄影者在创作中,凭借对象的形象,把自我意识的审美、艺术才能、技巧手法等等,倾注于拍摄造型对象之中。选出较成功的作品,就可作为橱窗样照(指照相馆),或入选艺术展览,或发表于报刊画册等,那就可对广大群众起宣传和指导作用,同时接受广大群众的检验和评价。经过若干时间后,一些作品被群众接受了,并被一些被摄对象指定“要照那个样式”,这就起到了指导作用。当样照在服务中已被广大被摄对象華仿时,更新的创作又在橱窗中或展览会上出现,又开始新的指导和推广。照相馆的人像摄影长期以来就是这样地在不断指导又不断满足群众的过程中发展的。例如那些浅淡的高调照、深暗的低调照、带有一定模糊的柔和照、切掉半个后脑勺的特写照.等等,都是在先通过试拍、出样的创作过程中发展过来的。

在服务与创作中,有统一的一面,即摄影省认为被服务对象正符合摄影者创作意图,楚典型的模特儿,而被摄者的审美观点也正与摄影者相一致的。在这样的条件下既是服务,又是创作。服务与创作也有对立的一面,即摄影者对于正在服务的被摄者认为不典型,并不符合创作意图,而且与被摄者之间有着不同的审美情趣,不同的艺术素养,这就很难统一了。这是因为,一方面突破一般的创作有不成熟而失败的可能;另一方面,对于照相馆摄影师来说,每天数以十计、百计的服务对象的每一张照片,都以创造性的姿势、表情、光线去造型是很难的,特别是即使化尽精力创作成功,却往往存在对象不接受(这在照相馆人像摄影上是常有的事)的可能性和必然性,常常发生“好”与“坏”,“美”与“丑”的矛盾,使摄影者常因“吃力不讨好”而感到“无用武之地”的苦衷◊实践证明,要在服务上对每一张照片进行创作是行不通的。正如诗人在大自然中不可能看到每一棵树、每一座山、每一枝花,都能做诗一样。

 

(二)普及与提高的关系

服务是创作的普及,照相工作者创作是服务的提髙。长期从事于为广大群众摄制照相的服务工作。在认真负责做好每一张照相的过程中,一方面以样照为榜样,努力提髙照相水平,另一方面也是积累经验、练基本功的过程。这不仅促使服务上得心应手,而且在摄影创作上也提髙了成功率,可以说创作是服务的提高。对照相馆来说,样照对外起到指导作用,对内起到提髙服务质量的作用。创作样照,不仅在抅思设计上、艺术技巧上、制作加工(包括整修着色)上,都比原有的业务照相要提高一步。服务上便以样照为榜样,作为追赶提高的目标。当业务照在一定时间内提高到样照一样水平时P更髙水乎的样照又创作出来了,又成为业务照追赶、提髙的样板。这样,形成了业务照与样照之间不断普及又不断提髙的关系。这就是样照高于服务,又指导服务;创作是服务的提髙,服务是创作的普及,今夭的样照是明天的服务。因此,照相馆的橱窗样照就不同于其他商业橱窗中的商品。

但是创作既要创新,又要体现技艺水平。即创作不能只换几张面孔,而造型设计却是老一套,或者搞一些生搬硬套的所谓“现实生活”(诸如正在扦脚的浴室服务员,正在喂孩子吃饭的妈妈等等),这在服务上是很难普及的。脱离实际的创新,也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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