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经》“常与善人”篆书欣赏
【原文】
和大怨,必有余怨;报怨以德,安可以为善?
是以圣人执左契①,而不责②于人。有德司契③、无德司契④。天道无亲,常与⑤善人。
【注释】
①契:契约。
②责:索取偿还。
③有德司契:有“德”的人就像持有借据的人。
④无德司契:无“德”的人背其契信,苛责追究。
⑤与:帮助。
【译文】
和解深重的怨恨,必然还会残留些余怨;以德报怨,怎么能说这是好办法呢?因此,圣贤人保存借据的存根,但并不以此强迫别人偿还债务。有“德”之人就像持有借据的人那样宽容,没有“德”的人就像掌管税收的人那样苛刻。自然规律对任何人都没有偏爱,永远帮助有德的善人。
【感悟】
在纷纭、复杂的社会人群中,与人相处交往中,会有不该发生的事,不该出现的行为,而产生种种矛盾与隔膜。面对上述情况如何妥善处置呢?先人老子告诉人们以“报怨以德”、“不责于人”去做,是符合自然大道的规则,是睿智的方法。“报怨以德”、“不责于人”是与人和谐相处一生用之不尽的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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